我很推崇芬兰的科技园模式,芬兰第一个科技园兴建于1982年,以后陆续发展到20多个,现在园区内共有约2000家公司和研究机构,定期为科技园提供服务的专家达27000多人。这20多所科技园几乎覆盖了芬兰所有十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囊括了芬兰半数以上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几乎所有大公司的研发分支机构。其中比较有名的科技园有泰科尼亚科技园、坦佩雷市的科技园、因诺波利科技园以及奥卢科技园。
芬兰科技园的经营特点可以大致概括为:
(1)注重科技成果商品化。芬兰的科技园不以产值和利润为主要追逐目标,也不试图将大公司的生产基地吸引到科技园区中来,而是更注重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过程和在此过程中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因此,芬兰科技园在相对规模都不大的情况下,其辐射范围和强度远远超过其自身,不仅在芬兰家喻户晓,而且在国际上也声名远播。
(2)股份合作制。芬兰所有科技园都实行股份合作制,一家科技园就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说,芬兰的科技园也是一种“研究公司”。因为它不仅仅提供硬件设施服务,而且也提供高度专业化的软件服务。科技园股东的构成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一般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拥有但独立运作的各类基金会、公司、大学、研究机构等。与其他股份制不同的是,芬兰科技园的股东们并不寻求最大的利润。
(3)高效管理。科技园的管理是高效的和开放式的。管理园区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只有二至三名固定员工,一至二名经理和一至二名秘书,其他均为以项目为基础的雇员,没有项目就意味着失业。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多为当地大学的毕业生,他们熟知当地的经济、技术发展现状,甚至人文、地理情况。这些为他们向园区内的产、学、研机构提供高效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硬件设施齐备。所有的园区都与互联网相连并拥有自己强大的咨询服务“关系网”,拥有各种类型的办公、实验和会议设施,以及完善的、社会化的后勤服务设施。简言之,一个园区就是一个小社会,它将社会的多种功能和设施高度浓缩在一片相对狭小的地域内,配之以高效的管理,从而营造出一个十分有利于创新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专注于自己应该从事的事业,而不必为吃、住、行等琐事分散精力。
科技园的重要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此,园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1)科技研发的投入。芬兰政府出售国有企业股份,将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收入投入到R&D中,政府只资助企业技术研发项目的40%,企业自己必须投入项目的60%。这样政府有限的资助带动和促进了企业对技术研发的投入。
(2)科技成果评估和保护。园区积极帮助企业开发科技成果,对科技成果就其新颖性、可行性、竞争力和资源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并通过申报国际专利、制定新型保密合同等多种方式维护企业有商业潜力的思想成果。
(3)企业孵化补贴。企业入住科技园的各种费用比较低且容易获得各种基金的支持。特别是对初创小企业来说,科技园所提供的孵化条件和支持是非常优厚的。政府组织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满足入孵要求的企业能够按就业人数每人从政府小企业资助机构获得十万到三十万芬兰马克的年薪支持和小企业补贴。
(4)商业发展咨询。各个科技园都通过技术咨询“关系网”,聘请各类专家为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管理、融资、国际化、生产、市场等各种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